4月2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称,自2019年4月2日起,该部发布的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5号)和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45号)废止,其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工作。此外,公告提出,工信部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在已有工作基础上,依法合规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作,引导企业规范发展,加强行业自律。据接近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内部人士介绍,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,鼓励船舶工业坚持市场化发展。 “这次是一次改革探索,我们期待用政府放权的减法,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活力。”上述人士解释说,在船舶工业的特定发展时期,政府部门承担了原本归属于行业组织应该担负的工作。而随着船舶工业的发展,协会、船级社等行业组织已经具备了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。工信部将从具体事务的执行者转变为行业引导及监管者,积极转变职能,促进船舶工业健康规范发展。据了解,目前工信部暂确定废止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和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》。未来,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验的积累,或有更多的行业规范条件会采取类似的做法。 消息一出,有业内人士表示担心,以往凭借政府的公信力,使得船舶工业监管拥有较强的约束力。当工信部放权后,是否会导致行业无序竞争?“这是一场改革,内部讨论时也存在着一些争议。我们期待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,弱化行政手段,更多地运用法律和市场化手段,加强行业监管,同时加强舆论监督,促使船舶工业良性发展。”上述人士补充说道。 2013年,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,化解产能过剩矛盾,加快结构调整,工信部制定发布了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,以期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,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2016年,为加强符合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的动态管理,规范监督检查、变更、整改、撤销公告等管理事项及程序,工信部又制定了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》,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。(陈璐)